近日,集佳代理的力魁魔力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德國力魔”)與保力克潤滑油(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力克公司”)等侵害商標權及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廣東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審理認定,保力克公司等在“潤滑油”“機油”等產品上使用“”“”“”標識的行為,侵害德國力魔“”“”“力魔”注冊商標專用權,保力克公司宣稱被訴潤滑油、機油來自德國,并在包裝上使用德國國旗及GERMAN TECHNOLOGY的表述,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判決賠償70萬元。
基本案情
德國力魔成立于1957年,總部位于德國烏爾姆,是一家全球知名的優(yōu)質潤滑油、機油、添加劑、汽車護理等產品的制造商,產品暢銷全球13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并獲得保時捷、寶馬、奔馳、奧迪、大眾以及歐寶等知名汽車廠商的認證。德國力魔早在2005年即進入中國大陸市場,長期贊助汽車拉力賽等體育賽事,還榮獲“汽車畫報年度領軍品牌”“卡泰克杯汽車服務金勛獎”“汽車服務世界推薦品牌”等行業(yè)極具影響力的獎項,“”“”“力魔”商標在行業(yè)內具有極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被告保力克公司生產、銷售“”“”“”標識的潤滑油、機油等產品,并通過微信小程序、線下合作門店等途徑進行銷售。(如下列多圖所示)
裁判觀點
關于商標侵權認定,廣東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審理認定,“”“”“力魔”商標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被訴“”“”“”標識與權利商標在排列結構、字母構成、呼叫、背景顏色、視覺效果、中文含義等方面近似,使用在潤滑油相同商品上,容易使相關公眾誤認為雙方產品來自同一主體的系列商標或存在特定聯(lián)系,產生混淆誤認,構成商標侵權行為,并判令保力克公司等立即停止實施被訴侵權行為。
關于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行為,法院認為,保力克公司宣稱被訴潤滑油、機油來自德國,并在包裝上使用德國國旗及GERMAN TECHNOLOGY的表述,容易使普通公眾誤認為保力克公司生產、銷售的機油、潤滑油品牌或技術等來自德國,不具有真實性、客觀性,足以使一般相關公眾對于宣傳的商品或服務產生錯誤認識,產生誤解,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關于賠償數額,法院綜合考量保力克公司等侵權行為性質、主觀過錯程度、侵權期間、后果情節(jié),以及德國力魔商標較高市場影響力、知名度等因素,酌定經濟損失和合理支出總計70萬元。
案件意義
通過本案,集佳協(xié)助德國力魔公司對市場上存在的仿冒潤滑油產品進行治理,不僅成功維護了德國力魔在中國市場的知識產權,也避免消費者因購買仿冒產品而遭受經濟損失,更是體現了中國政府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承諾和努力,為國際企業(yè)在中國的投資營造了更加穩(wěn)定、透明的法律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