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溫州人申請幾項剃須刀外觀設計專利后,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又按飛利浦公司的申請宣告溫州人的專利無效。溫州人張文俊等人提起訴訟。
昨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開庭審理此案,飛利浦公司作為第三人參與庭審。
張文俊委托其代理人到庭,并將一臺電動剃須刀作為證據帶到法庭上。該代理人稱,張文俊的專利在開關周圍有橢圓形的裝飾盤,而且鬢刀形狀也不同,不應視為相近似。
飛利浦公司稱,目前溫州有幾百家剃須刀生產廠家,其剃須刀的刀柄基本上都一樣,只是開關上有些變化,但開關只是工業(yè)原件的替換,對外觀整體設計沒有貢獻,這些局部上的細微變化不應作為專利權來申請。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認為,兩者的相同點是整體設計相同。不同點在于開關形狀不同、鬢刀形狀不同。根據整體觀察、綜合判斷的原則,專利復審委認為二者在外觀設計上相近似。